上 海 市 室 内 装 饰 行 业 协 会
沪饰协(2014)第 17号
关于试行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质量服务标准》
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工程收费指导价》的
通 知
各监理单位:
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制定的《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(2014版)》(简称:合同示范文本)已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推行使用。为便于各企业在执行合同中统一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,经协会监理专业委员会研究讨论,在争求各企业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了与“合同示范文本”配套
的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质量服务标准》、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工程收费指导价》,现将“标准”和“指导价”发给你们,请结合企业实际参照实施。
本“标准”和“指导价”自2015年1月份起试行。
附件: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质量服务标准》
《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监理工程收费指导价》
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
2014年11月17日